各院部、处室、中心:
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庆市财政局相关规定,单项或批量印刷服务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须通过集中采购方式招标实施。我校已依规完成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工作,确定中标单位(相关信息如附件1所示)。为保障后续印刷工作规范、高效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部门印刷相关工作须严格按照本次中标结果执行,统一与中标单位对接办理,非中标单位承接的印刷业务,一律不予报销。3月16日之前已办理印刷的业务请于3月24日之前办理结算报销手续。
二、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招标约定的价格、服务标准及合同条款,规范流程、厉行节约,确保印刷工作质量与实效。
三、中标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,如遇特殊情况或有疑问,请及时与办公室沟通协调。
特此通知。
办公室
2026年3月17日

编辑:翟程玲审核发布:吴何珍
